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》的有关规定,为规范招标及政府采购行为,现通过公开遴选的方式选定符合资格条件的招标代理机构,为北京市药品检验所服务、货物提供招标代理服务,欢迎有意愿、具备合格资质条件的招标代理机构参加遴选。
一、项目概况
(一)项目名称:北京市药品检验所2017-2019年度服务、货物项目采购招标代理机构遴选。
(二)遴选范围和内容:为北京市药品检验所2017-2019年度服务、货物采购提供招标代理服务,以及招标人根据业务需要委托的其它招标代理工作。
二、申请人资格要求
(一)申请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、具有法人资格的组织,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招标代理业务;
(二)货物及服务申请人已在中国政府采购网(www.ccgp.gov.cn)上进行了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登记(北京市);
(三)申请人须在人员、资金、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经营能力,通过认证范围包括招标代理服务的ISO9001:200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;
(四)2014年至今至少具有5项财政投资的招标代理业绩;
(五)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及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,申请人近三年内无不良行为记录,财务状况良好,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;
(六)本项目不接受分公司、联合体投标。
三、遴选文件的获取
有意愿的招标代理机构持企业营业执照、企业资质、中国政府采购网登记截图、授权委托书、授权人身份证明、社保证明。上述资料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,在以下时间和地址获取遴选文件:
时间:2017年6月22日至6月26日,每天下午13时至16时
地址:北京市药品检验所(北京市昌平区科学园路25号)
电话:52779680 联系人:赵雨丹
未在规定时间内和指定地点领取遴选文件的,无参加遴选资格。
四、遴选申请书的递交
申请人的资格遴选申请及相关资料应准备一式七份(正本一份,副本六份),正副本均须正式签署,如有不一致之处,以正本为准。
所有资格遴选申请及相关资料应在2017年7月3日10时前密封递交至上述获取遴选文件的地址,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,不予受理。
北京市药品检验所
2017年6月2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