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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启用ilac-MRA国际互认联合标识的声明

  各有关单位:

  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与我所正式签订了《ilac-MRA/CNAS国际互认联合标识使用协议》,并发给了ilac-MRA/CNAS(L1669)国际互认联合标识印章。我所决定自2007年6月5日起正式启用新印章。

  特此声明。

  附:我所检验报告封面式样

  二OO七年六月五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