北京市药品检验研究院(北京市疫苗检验中心)
关于检验检测工作公正性的声明
北京市药品检验研究院(北京市疫苗检验中心)是依法设置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检验检测机构,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。为贯彻“科学规范、优质高效、公平公正、服务客户”的质量方针,保证检验检测工作公正性,特此声明如下:
1. 本机构在组织结构和管理上保证公正性。
2. 本机构及其人员在从事检验检测工作中,遵守国家、地方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,遵守本机构《公正性保证程序》及相关规定,不以权谋私,不徇私枉法,承担相应责任。
3. 本机构及其人员在从事检验检测工作中,遵循客观独立、公平公正原则,不受行政部门的非正当干预,不受社会各方面经济利益或其他利益的影响,不参与任何影响本机构判断独立性和公正性的活动,防止商业贿赂,自觉接受社会各方面的监督。
4. 本机构及其人员在从事检验检测工作中,遵循诚实信用原则,恪守职业道德,遵守工作程序,执行有关规程、规范和标准,不违规操作,不伪造数据,严守工作时限,保质保量完成检验检测工作。
5.本机构为客户提供科学、公正、及时、准确的服务。
如有违反以上声明的事项,本机构及相关人员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法律责任。
北京市药品检验研究院(北京市疫苗检验中心)
二○二二年三月十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