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社会监督

  举报是公民的权利,也是公民的义务。分级负责、归口办理是举报工作的基本原则。
   对你的举报线索,我们将按照有关工作程序进行处理。处理过程暂不能予以答复。对署真实姓名的举报,我们有义务在适当的时候将办理结果告知举报人。
  
   举报方式:
   电子邮件:bidc-2@bidc.org.cn
   写信:收件部门:北京市药品检验研究院党群办公室  地址:北京市昌平区中关村生命科学园科学路25号  邮编:102206
   电话:010-52779503